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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2();“趁我们不注意的时候。”
“你们?”
“是啊,很少有任务只需要两个人。”
“很,很不方便啊。”
“人之常情,有什么不方便的。再说了,大家处的跟哥们一样,没人会在意那些。”
“那你们…怎么没处成哥们?”
“我们?”刘毅笑了。
脑子里不自觉的浮现出,他和高梅在丛林中初次相遇的那个夜晚。
有些得意又有些感叹的说:“因为有缘分呗。”
宋焱看不到刘毅说话是的模样,却能听出语气中的洋溢着的幸福感。
心里不由一阵泛酸。
不是说她有多喜欢刘毅,充其量算是有那么点儿好感,更多的则是见不得高梅比自己强、比自己好。
在人生进程上,比自己领先。
小时候比学习,比大人们口中的夸赞。
长大后,因为各自选择方向上的不同,想比却没什么机会。
直到刘毅出现了,而且看起来还算顺眼,那不如就比比魅力吧。
抱着这样的目的,宋焱忽然觉得被困在原始森林中,也不算那么的糟糕。
起码和她一起被困的,还有高梅的男人。
就算最后真的死掉了,从现在刘毅的表现看,应该不会半路抛下自己。
所以……大约会死在一起吧。
想到这里,宋焱也笑了。
脑洞无限扩张之下,不由的想到,两个人的尸体被发现后,应该会尸检吧?
如果高梅从尸检结果中看到,自己的肚子里有他男朋友的孩子,会是一种什么样的表情呢?
不,那样不好……
如果刘毅拼死护着她出去了,而他自己却死了。
而她呢?
被救后生下了两个人的孩子……
首先,能让高梅崩溃!
那无疑会是两人相识以来,最让人畅快的一次胜利。
而后,她只要咬牙挺住那些所谓家人们的压力。